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

《古城茶馆》:摒弃“请咖啡”文化

撰稿: 陈炳耀 25/10/09 [2:06 PM](字数: 871)




《古城茶馆》:摒弃“请咖啡”文化



陈炳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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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六甲版



20年前,初出道时,一晚开着老爷电单车赶着回家,在T字路口,没有停、看、行,被两名巡警逮到了。虽知道我是记者,但还是要我请喝咖啡。於是,我身上5 令吉成他们的咖啡钱。



那是首次抵触交通规例与警员的初体验。他们算是贪污?我算是行贿吗?我哪懂?只知道他们想喝咖啡,我可以请,你情我愿,高兴就好!



有一次贪方便,在路边停车,人没下车,只是向报贩买份报纸,一名交警没谈咖啡,开了一张传票,停在黄线有错,我认倒霉,准备面对罚款。



不料,他写的罪名是在黄线“非法泊车”。停车变泊车,有差别吧!真是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。我一看,当场火大,拒签收。他写下一句“拒绝签名”,走了。



当然,我也拒还罚款,一心想讨个公道。对簿公堂时,更想不到的事发生了,他竟然有证人,另一名交警上庭说他当天也在场,只是我没看到,并指证我的罪名。



我自行抗辩,没证人,又没律师,判决如何不用说啦。罚款40令吉,买个教精自己的教训,也算是领教高招了。这是绝对真实的遭遇,法庭该有案件记录。



不过,这不比近日猪肉店送货员无牌驾驶,碰上两名交警的事件严重。交警被指索取200令吉解决不遂,乱套罪名,开出罚款高达千八的传票。无论如何,事主已报了案,我们希望早日有个调查结果。



送货员事件前,有一名大学生投诉开车时,趁停在交通灯前等绿灯时接听手机,被两名交警截停,纠缠10多分钟,一直明说与暗示希望能喝到咖啡。不过,事主坚持不请,最后当然是接到“牛肉干”了。



执法当局难免有害群之马,当然也有不守法,走漏洞的民众。一般只有明知故犯的人才想要执法者行个方便,放他一马;也只有知法犯法的执法者才会因利乘便,借执法的权力,滥权贪污。



我们希望交警个个都忠于职守,好好维持交通秩序,教导民众奉公守法,让公路更安全,交通更顺畅。若天天想人请咖啡,肯定有一天会上得山多终遇虎,咖啡喝不到,自己丢职兼吃咖哩饭!



公众人士驾车或开电单车,若违规犯错,接传票是应该,千万别想请咖啡解决,碰到清廉的交警,惹上贿赂罪名,事情就大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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